2026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正式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6〕160号),标志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迈入新的制度阶段。本年度评价系统将于6月1日至8月31日开放企业填报,各省级主管部门需在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1月30日前完成集中随机抽查,12月20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相较于往年,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制度定位、管理体系、审核机制等方面均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最核心的变革体现在: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被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成为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前置条件;申报平台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平台全面切换至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实地核查范围扩大、佐证材料要求增加、审核监管力度显著加强。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制度始于2017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建立了以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为核心的三维评价指标体系。此后近八年时间里,该制度一直由科技部牵头管理,评价工作依托科技部火炬中心开发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开展。
2026年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围,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作为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该办法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归属和制度定位。
这一调整的战略意义在于:一方面,实现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的完整闭环,形成了"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三级递进架构;另一方面,强化了工信部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统筹管理,推动政策资源向早期科技型企业前移,为产业链固基强链储备更多"种子选手"。
2026年4月1日起实施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重构了全国中小企业培育体系。新的培育金字塔由三个层级构成:处于基础层的是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被视为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第二层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这类企业已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是优质中小企业的骨干力量;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这一体系重构对企业最直接影响在于: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先取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根据新规,未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将无法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无资格冲击专精特新"小巨人"。这意味着科小资质从过去的"可选加分项"变成了"必备入场券",其战略价值实现了质的飞跃。
2025年及以前,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由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申报。2026年起,主管部门变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申报入口统一迁移至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
平台切换对企业实操产生多方面影响。首先,已在原科技部平台注册的企业账号无法直接沿用于新平台,需要在梯度培育平台重新注册并完成法人实名认证(法人扫脸验证)。其次,新平台的填报界面、数据字段、佐证材料上传要求均有变化,企业需要重新熟悉操作流程。第三,新平台实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类资质的数据互通,企业信息可在不同申报环节自动关联,减少了重复填报。
实地核查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中的关键风控环节。对比2025年和2026年的通知要求,实地核查的触发条件发生了重要变化,核查范围进一步扩大。
2025年通知规定,对符合以下四类情况之一的参评企业应在公示前组织实地核查:(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4)首次参评的企业。
2026年通知在保留上述四类情况的基础上,新增了两类核查对象:(5)知识产权数量为0的企业;(6)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同时,对原有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取消了"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这一较为特殊的触发条件,将其替换为更具普适性的"知识产权数量为0"和"研发费用低于10万元"两项指标。
核查内容的深化同样值得关注。2026年通知明确要求,省级主管部门要重点审核企业科技人员占比、研发人员占比等指标是否与企业科技属性相匹配;企业所填知识产权的数量、类别是否与国家知识产权数据库中信息一致;企业申报主导产品与实际主导产品是否一致;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是否与主导产品相关。此外,通知特别强调要加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重点筛查财务指标波动大、数据材料存在逻辑矛盾的企业。
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佐证材料要求相较以往显著扩容,审核的精细化程度大幅提升。以前企业只需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原件即可完成材料提交,而2026年新增了多项必传材料。
新增材料的核心目的在于强化数据真实性核验。例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是税务机关认可的法定申报文件,其数据与企业自报研发费用形成交叉验证;研发项目辅助账则要求企业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归集体系,确保研发投入有据可查。创新积分制统计指标信息和调研参考材料虽不直接作为参评依据,但为后续政策制定和精准服务提供了数据支撑。
2026年度评价工作的时间安排整体前移,各关键节点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前。系统开放时间从2025年的6月30日提前至6月1日,企业可更早启动填报;企业填报截止时间从9月30日提前至8月31日,缩短了约一个月的申报窗口期;省级主管部门完成公示的截止时间从10月31日提前至10月15日;集中抽查完成时间从12月15日提前至11月30日;年度工作总结提交时间从12月31日提前至12月20日。
时间安排的提前对企业申报策略产生直接影响。建议企业在6月系统开放前完成所有材料准备工作,尽早提交以避免后期审核拥堵。对于需要补充知识产权或完善研发费用辅助账的企业,更应在5月底前完成整改,确保系统开放后即可第一时间提交。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采用量化评分制度,企业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且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60分(其中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方可获得入库资格。评价指标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个维度,满分100分。
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项基本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30%及以上得20分,25%-30%得16分,20%-25%得12分,15%-20%得8分,10%-15%得4分,10%以下得0分。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提供两个计算口径供企业选择:一是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6%及以上得50分,5%-6%得40分,4%-5%得30分,3%-4%得20分,2%-3%得10分,2%以下得0分;二是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30%及以上得50分,按每5%递减一档计分。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评价:1项及以上I类知识产权得30分,4项及以上II类得24分,3项II类得18分,2项II类得12分,1项II类得6分,无知识产权得0分。
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若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受60分限制:(1)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是最常见的直通车条件,拥有高企资质的企业可直接获得科小入库资格。
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实行全年滚动申报、即报即审机制。企业申报流程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佐证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审核通过率。以下是各项关键材料的准备要点:
《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需明确标注在职、兼职、临时聘用人员数量及科技人员数量。科技人员的认定标准为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建议企业提前梳理人员花名册,准备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学历或职称证书等备查材料。
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可选择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A107012表是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法定表格,数据权威性高;研发辅助账则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的样式设置,包含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设计费等明细科目。建议企业从年初即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按月归集、按项目核算。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证书等。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必须处于有效期内且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不可用,企业应确保所填报知识产权的权属清晰、无争议纠纷。系统支持手动新增知识产权信息或自动获取两种方式,建议优先使用自动获取功能以确保数据准确性。
根据历年申报实践,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中常出现以下误区,需特别注意规避:
科技型中小企业最核心的政策红利在于税收优惠。根据现行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两项主要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这意味着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税前扣除200万元,大幅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说明:某科技型中小企业2025年度发生研发费用2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在据实扣除200万元的基础上,还可再加计扣除200万元,合计减少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可少缴税款50万元。若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实际税负更低。
亏损结转年限延长方面,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这为处于研发投入期、尚未盈利的科技企业提供了更长的亏损弥补周期,有效缓解了早期资金压力。
除国家层面的税收优惠外,各省市还出台了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地方性奖补政策和融资支持措施。这些政策因地而异,企业应关注所在地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发布的具体通知。
地方奖补方面,部分省市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金额通常在1万至10万元不等。例如,广州市对参加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且取得科小入库编号的企业给予2万至200万元不等的奖励补助;浙江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券支持,可用于购买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服务;多地还将科小资质作为申报其他科技项目的前置条件或加分项。
融资支持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优先获得"科技贷""科创贷"等专项信贷产品的支持。这类产品通常具有利率低、额度高、审批快、担保要求低等特点。部分地区的银行对科小企业给予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的优惠,远低于普通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此外,科小资质在股权融资中也是重要的信用背书,有助于提升企业在投资机构眼中的估值。
2026年新政实施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企业进入国家级培育体系的"第一级台阶"。企业可按照以下路径规划资质进阶:首先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作为基础层认定;在此基础上,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上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近两年研发费用每年≥100万元且占比≥3%、拥有1项以上I类知识产权等),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后,进一步冲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1200万元、拥有4项以上I类知识产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2026年4月1日起实施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大幅提高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的认定门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营业收入门槛从1000万元提升至1500万元,"小巨人"企业的营业收入门槛从1亿元(或融资2亿元)统一调整为5000万元以上。同时,新办法引入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得分",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分别达到50分和60分以上。企业应提前规划,从取得科小资质开始逐步积累条件。
针对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企业,我们提出以下差异化应对策略:
对于首次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准备:首先,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重点核查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归集、知识产权三个核心维度是否达标。若科技人员占比不足10%,需考虑调整人员结构或将部分技术人员调整为研发岗位;若研发费用占比不足,应梳理上一会计年度的研发项目支出,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费用均已纳入归集范围;若无知识产权或数量不足,应尽快启动专利申请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软著通常2-3个月可获证)。
其次,尽早完成平台注册和实名认证,熟悉新系统的填报界面和材料上传要求。建议在系统开放前准备好所有电子版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第三,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制度,即使本次申报通过,后续年度更新和抽查也需要持续提供规范的财务资料。
对于往年已入库、2026年需要重新评价的续评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变化:首先,申报平台已切换至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需要重新注册账号,往年账号无法直接使用。其次,佐证材料要求增加,需补充提交职工人数统计表、创新积分制统计指标、纳税申报表或研发辅助账等材料,不能仅提交《信息表》首页。
续评企业还需注意数据一致性。2026年审核强化了对财务指标波动和数据逻辑的筛查,企业应确保填报数据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官方文件保持一致。若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化(如人员大幅减少、研发费用骤降等),建议提前准备说明材料,以应对可能的实地核查。
对于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小巨人"企业为目标的科技型企业,2026年科小评价是必须跨越的第一道门槛。建议这类企业在确保科小入库的同时,同步规划专精特新的申报条件:保持科技人员占比稳定在较高水平(建议20%以上),持续投入研发(确保近两年每年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收比重不低于3%),积极布局I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深耕细分领域满3年以上。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2026年4月1日后新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先取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须达到15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2000万元以上)。企业应提前做好财务规划和资质储备,避免因某一条件不达标而错失申报窗口。
最后,所有参评企业均应树立"自主申报、真实填报"的意识,拒绝不良中介机构的所谓"包装"服务。2026年通知明确要求防范申报材料造假,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将取消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科小资质不仅是享受政策红利的凭证,更是企业创新能力和科技属性的官方背书,真实、规范的申报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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