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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共分三类,“揭榜挂帅” 项目另行组织,具体类别及定位如下:
(一)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
重点方向 1:围绕 2025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推进建设实施较好的市十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重点方向 2:聚焦湘潭市 “三优三特” 产业,由科技型企业与驻潭高校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或承接驻潭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
(二)科技创新培育项目
围绕农业特色产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与科技推广工作,目标是培育壮大全市科技创新生态。
(三)指导性计划项目
面向高职院校、医院、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研工作者,支持其开展科学研究,旨在提升全市科技创新氛围。
二、申报条件
所有申报项目需满足以下通用及专项条件:
(一)通用基础条件
1、主体资质:申报单位需在湘潭市注册 1 年以上(2024 年 8 月 31 日前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场所与资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企事业单位均可);
2、科研能力:申报企业需具备较强科研能力与基础条件(含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技术装备、研发投入),且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3、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是项目研究思路提出者与实际主持研究者;仅允许牵头申报 1 项市级科技创新项目,且有未结题市级课题的不得申报;
4、执行期:重点项目执行期 2-3 年,一般项目 1-2 年,起始时间从立项文件下达之日起算;
5、指标稳定性:项目受理后,申报单位、负责人、研发经费、预期成果等主要指标原则上不得调整;
6、涉密与伦理:项目内容不涉密;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实验动物的,需经相应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并提交审查报告。
(二)企业牵头申报重点科技项目专项条件
1、研发投入填报:需如实填报上年度研发投入情况;纳入国家科技统计范围的企业,需按《统计法》《R&D 投入统计规范》填报年度研发经费数据,并上传 107-1、107-2 附表(2024 年研发经费总量≥2023 年);
2、税收要求:2024 年度实缴税收(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2023 年度实缴税收(第一产业企业无此要求),或 2024 年实缴税收≥50 万元;
3、备案与登记:需完成 2025 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2024 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5 年技术合同登记(未产生销售收入的企业无技术合同登记要求);
4、配套经费:项目承担单位配套经费原则上达到 3:1(即自筹经费:申请经费≥3:1)。
(三)事业单位牵头申报专项条件
配套经费原则上达到 1:1(自筹经费:申请经费≥1:1)。
三、申报程序
(一)、系统登录
申报单位进入湘潭市科技局网站(http://xtst.xiangtan.gov.cn/),点击 “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入 “湘潭市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二)、在线填报与打印
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确保数据上传成功;
通过申报系统打印带有水印标记的《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三)、 初审与推荐(分主体归属)
申报单位归属 |
初审推荐单位 |
报送要求 |
县(市、区)、园区所属企事业单位 |
对应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
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 |
市属科研院所、事业单位 |
单位主管部门 |
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不接受单独报送 |
驻潭高校(含高职院校)、市属医院 |
本单位科技部门 |
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单独报送 |
(四)、合规性审查
各推荐单位按通知要求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规范
1、必报材料:
核心:《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带水印);
附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证明、研发准备金备案证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凭证、技术合同登记证书、知识产权证明、产学研合作协议、检测报告、查新报告、成果证明、获奖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 / 审计报告等;
重点项目额外要求:提供 1000 字项目简介;
2、一致性要求:纸质材料需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
(二)材料报送
1、重点科技项目:无需提前提交申报材料,待网评通过后按通知提交;
2、一般项目、指导性计划项目:提交纸质材料一式 2 份(A4 纸,简装成册);
3、无效情形: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三)资格审查
企业有未结题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的,不得申报;不得以不同企业名称(合作社、家庭农场)重复申报;
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未结题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的,不得申报;
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仅能牵头 1 个项目或参与 2 个项目;
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不得推荐。
(四)择优推荐
同一企业原则上仅申报 1 个有资金支持的项目;
同一事业单位同一研究方向的项目,仅能申报 1 个。
五、申报时间
阶段 |
时间范围 |
关键事项 |
网上集中申报 |
2025 年 9 月 25 日 - 10 月 15 日 |
申报单位在系统内完成信息填报与数据上传 |
县市区、园区推荐 |
2025 年 10 月 16 日 - 10 月 21 日 |
推荐单位完成初审与系统推荐操作 |
项目材料受理 |
2025 年 10 月 22 日 - 10 月 24 日 |
报送纸质材料至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
材料受理地址:湘潭市政府大楼 14 楼 1416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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