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报与认定?
省文化和旅游厅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工作。
湖北省非遗免费咨询热线:17702775565。(微信同号)
二、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2. 已被认定为市(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年(含)以上;
3. 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
4. 是传承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人员,在其所在团体、项目所在领域和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较大影响;
5. 履行传承义务,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6. 居住或长期工作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注意
1.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没有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的,一般只申报1人。被认定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因去世、丧失传承能力或被取消传承人资格的,可等额申报。
2. 群体传承性强的省级及以上代表性项目原则上不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3. 凡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履职不积极传承成效不突出的传承人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且不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人员,不得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三、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程序
1.具备申报基本条件的传承人向所在地的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传承地不一致的,应当向传承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
2. 项目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遴选,并提出推荐意见;
3. 市(州)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提出推荐名单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4.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专家评审会。
注意:申报人是省直单位的,照以上程序进行遴选推荐,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材料
1.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2. 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直单位的推荐报告;
3. 反映推荐对象技艺特点和授徒传艺情况的视听资料;
4. 附属材料,主要包括反映推荐对象技艺水平、成就的证明材料、持有的相关实物照片和资料复印件等。申报传统医药类传承人的,应提供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认定工作过程
1. 认定工作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实施.
2. 组织召开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专家评审会,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每组不少于3人。
3. 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提出初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安排现场答辩环节。评审组对各专家评审小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审议,提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4.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评审会提出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进行审议,确定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5.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书面反馈意见。
6. 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公示结果,审定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颁发证书。
免费咨询热线:17702775565。(微信同号)
专业做项目申报12年,申报经验非常丰富,有很多大企业成功案例!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商标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企业、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排名、SEO优化等众多项目辅导规划。
专注企业服务11年
专业人做专业事
多对一定制服务
多领域团队定制服务
成功率高
500家申报成功案例
高学历团队
团队成员均为高等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