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举办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的通知》(国数政策〔2025〕19号)精神,纵深推进“数据要素×”行动,激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国家数据局和省政府同意,省数据局等15个部门将共同举办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湖北分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省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湖北分赛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赛事名称
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湖北分赛(以下简称湖北分赛)
二、赛事主题
数据赋能.乘数而上
三、赛事组织
(一)指导单位:国家数据局、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省数据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医保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气象局。
(三)承办单位:湖北数据集团、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中国移动湖北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省大数据中心、黄石市数据局、十堰市数据局、襄阳市数据局、荆州市数据局、恩施州政数局。
(四)分赛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成。下设秘书处(设在省数据局),负责统筹推进湖北分赛有关工作。成立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头部企业、行业协会、政府机构等相关方面专家组成的湖北分赛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湖北分赛评审工作。
四、赛事安排
(一)赛道赛题
湖北分赛采取“10+1+1”模式,设置智能制造、乡村振兴、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含医疗和医保2个方向)、城市治理(含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管理3个方向)、绿色低碳等10个行业赛道和1个开放性创新赛道,赛题内容在湖北分赛平台和长江云新闻湖北分赛专栏发布。同时,为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数据管理机制创新,设置“数字国企”特色赛道(比赛方案另行发布)。
(二)比赛地点
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医疗健康、绿色低碳、开放性创新、数字国企赛道等7个赛道在武汉市举行;城市治理赛道在黄石市举行;文化旅游赛道在十堰市举行;交通运输赛道在襄阳市举行;智能制造赛道在荆州市举行;乡村振兴赛道在恩施州举行。
(三)赛程设置
1.启动报名(5月中旬—6月30日24时)。参赛团队通过湖北分赛平台报名,按照参赛项目提交内容要求提交参赛材料。
2.初赛评审(7月)。各赛道组织线上初赛评审,每个赛道评选出20个项目进入决赛。
3.决赛评审(8月中上旬)。采取线下路演答辩的方式,各赛道组织决赛评审,每个赛道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特色单项奖若干。分赛组委会通过线上技术验证或线下产品复现等方式,对获奖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和数据来源合法性、知识产权审查,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颁奖(8月下旬)。由湖北分赛组委会组织颁奖,并按程序择优推荐参赛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五、参赛要求
湖北分赛秉持开门办赛的原则,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均可参赛,鼓励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参赛。参赛单位、参赛项目、提交材料应符合大赛基本要求。
(一)参赛单位要求
1.参赛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校等单位。允许上述组织间合作组队报名,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组织为牵头参赛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赛。
2.同一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参赛团队和项目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
3.参赛团队如选择在湖北分赛报名参赛,需遵守湖北分赛的赛事要求和安排,不接受重复参赛。
4.参赛团队需遵守湖北分赛规则,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5.湖北分赛相关组织单位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均不得在湖北分赛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各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在保障赛事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参与城市治理、气象服务、应急管理、开放性创新赛道等赛道。
6.在湖北分赛获得晋级全国总决赛资格的参赛单位应接受湖北分赛主办方或大赛组委会包括参赛项目知识产权审查在内的相关审查,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获奖资格及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符合湖北分赛赛道要求并符合赛题方向,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且不在其他分赛参赛。赛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参赛项目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项目落地时间可放宽至全国总决赛前,开放性创新赛道进一步放宽落地条件,鼓励开展前沿探索创新。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并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4.具体参赛项目名称自行拟定,符合赛道和赛题要求,能体现出数据要素的主要特征,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5.在湖北分赛、全国总决赛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赛项目迭代升级。
6.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分赛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所有已提交的参赛项目和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三)参赛项目提交内容
参赛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申报书。
(1)项目概述:项目背景、应用行业、核心优势等。
(2)解决方案:架构设计、方案功能、关键技术、数据要素利用方案等。
(3)应用价值:具体应用案例、经济效果、社会效益等。
(4)商业模式:推广模式、市场空间、社会效应等。
(5)团队介绍:履历、资质和优势等。
2.相关证明材料。参赛单位相关的基本资质、申报主体责任声明、财务审计、信用状况等证明材料,以及和参赛项目相关的基本资质证明、应用案例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须为参赛单位所有,严禁使用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它非参赛单位材料,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3.其他证明材料。例如:项目评审时需要的介绍材料、可直观展示参赛项目效果的视频、产品解决方案的模型和说明文档等。
六、赛事权益
(一)推荐全国总决赛。湖北分赛根据比赛结果于赛后向全国大赛组委会提交拟晋级全国总决赛的推荐名单,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团队、获奖团队和获奖项目等可享受全国总决赛赛事权益。
(二)政策激励。获奖项目将有机会入选由湖北省数据局组织编制的相关典型案例集,所在单位将有机会推荐申报湖北省数据局相关试点示范,并进入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库。
(三)宣传展示。获奖项目可在大赛媒体渠道和湖北省数据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四)产融对接。进入决赛的团队均可参与分赛组委会组织的产融合作活动,支持优秀参赛单位、参赛团队与投融资机构对接合作。
(五)供需对接。进入决赛的团队均可参与分赛组委会组织的场景对接、供需对接等活动,支持优秀项目成果孵化落地。
(六)交流学习。获奖团队有机会参与湖北省数据局及其它主办单位举办的政策宣贯、成果转化、专业培训等活动。
(七)数据流通服务。获奖团队可获得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提供的数据供需对接、数据资产化等服务权益。
七、评审规则
为保障湖北分赛公平公正,同时与全国总决赛相衔接,湖北分赛参照全国大赛组委会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统一评审规则执行。
晋级项目需充分体现数据要素的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拟从项目的先进性、实效性、示范性三个维度进行评审。
八、其它事项
(一)标识管理。严格按照《关于举办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的通知》(国数政策〔2025〕19号)中关于标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公示和举报。获得湖北分赛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特色单项奖的项目在湖北分赛平台公示,公示期7天,未通过公示的团队将取消获奖成绩并追回奖励。举报实行实名制,应提供相应证据,匿名举报无效。举报由分赛组委会进行受理、核查、裁定。为保证赛事公益性,湖北分赛不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赛事解释权。湖北分赛最终解释权归分赛组委会所有。未尽事项请通过分赛官方渠道查询。
联系方式:
(一)赛事咨询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
(二)监督举报
邮箱:hbssjg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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