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湖北省 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24-10-25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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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2024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打造湖北省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升级版,现组织2024年湖北 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条件

(一)数字孪生工厂。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管理、设备 维护、故障预测、质量控制、供应链优化等场景中应用数字孪 生技术,实现对工厂运营典型场景的逼真模拟、状态监控、反 馈控制与分析预测。依据《信息技术数字孪生能力成熟度模型 (征求意见稿)》,数字孪生能力成熟度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一级(虚拟建模):利用建模技术实现对目标实体结构外 观、属性特征、能力、行为等的定义与数字化描述。

二级(以虚映实):基于单向数据实时传输实现数字实体 动态跟随目标实体的运行过程。

三级(双向交互):基于双向数据实时传输实现数字实体 与目标实体间的双向交互,实现数字实体对目标实体运行过程

的实时监测与管控。

四级(智能管控):基于数字实体实现对目标实体的预测 性分析和智能决策,实现对目标实体的智能管控。

五级(自主演化):实现数字实体和目标实体在全生命周 期中的自主学习和迭代优化。

(二)无人工厂。综合运用机器人、传感器、自动化设备 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柔性化和智能化 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工操作的依赖,实现工厂的无人化 或少人化。无人工厂可分为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三个等级。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湖北省内注册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 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生产运营、财务状况和 信用良好,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申报项目所在地在湖北,应是在建或已建成。若符 合申报要求,一个企业可同时申报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

(三)申报材料要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实事 求是、逻辑性强。

三、申报程序

请各市州经信局广泛动员本地有关企业积极申报,于10月 3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份)、推荐汇总表、推荐意见(加 盖公章)报送至省经信厅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同步发至指定 邮箱。申报书和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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