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建始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的优化管理,探索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用监管模式,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就全县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始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认定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认定范围
在建始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12个月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均应申请诚信等级认定。
二、认定标准
(一)认定工作以法人主体为基础进行申报,机构如在县内设有分支机构,可合并分支机构数据申报认定。
(二)申报主体拥有多项业务,按业务类别分别认定。
(三)分级标准:认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具
体认定指标见附件1,综合得分86分及以上的认定为A级,综合得分86分以下至70分的认定为B级,综合得分70分以下至60分的认定为C级,综合得分60分以下或属“一票否决”情形的认定为D级。
三、认定程序
诚信等级认定工作由县人社局于每年3月底前,结合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一并组织实施。
(一)机构自评。机构分别对照认定指标进行自我评价,在《建始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认定表》(附件1)中如实填报上一年度有关情况,于2月底前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县人社局相关股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资料报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务派遣机构资料报劳动关系股。
(二)审核公示。县人社局根据参考指标对机构自评情况进行检查、打分,内部征求劳动保障监察、社保、劳动关系、调解仲裁等部门意见,对外征求市场监管、税务、法院、公安等部门意见,拟定初步认定意见并对外公示。
(三)认定等级。公示无异议的,经县人社局集体研究后确定诚信等级并对外公布,同时向州人社局报备。
四、结果应用
(一)被认定为A级的机构,在认定次年免除或减少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频次;优先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优惠扶持政策;参与人社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投标时给予加分支持;系职业培训机构的,可优先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优先推荐机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工会、协会组织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二)被认定为B级的机构,在认定次年适度减少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频次;由县人社局指导机构制定发展提升计划,辅助其向A级发展;参与人社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投标时酌情给予加分支持。
(三)被认定为C级的机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下达诚信监管提示函,加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频次,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改正。机构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优惠扶持政策、推荐表彰奖励活动时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四)被认定为D级的机构,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警告、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五)认定为A级的县级诚信机构,可择优推荐认定为州级诚信示范机构;连续两年认定为A级的机构,可择优推荐参评省级诚信示范机构。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诚信等级评定对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各机构要认真开展自评,积极配合做好认定工作。
(二)加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诚信等级认定工作的意义,引导县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全部知晓,主动申报。
(三)严肃纪律。在组织开展诚信等级认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向申报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四)迅速启动。要迅速启动2023年度人力资源机构诚信等级认定工作,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认定结果分别报州人社局对口科室备案,并按照不超过本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数10%的比例推荐申报州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附件:1-1.建始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认定指标
1-2.建始县劳务派遣机构诚信等级认定指标
1-3.建始县职业培训机构诚信等级认定指标
2-1.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诚信等级认定申报表
2-2.恩施州职业培训机构诚信等级认定申报表
3.恩施州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推荐汇总表
专注企业服务11年
专业人做专业事
多对一定制服务
多领域团队定制服务
成功率高
500家申报成功案例
高学历团队
团队成员均为高等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