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项目汇总,2024年武汉市高企、育苗、人工智能等项目申报条件、流程、奖补指南

孙玉慧 / 2024-03-28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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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武汉有很多新项目可以申请,小编整理了部分项目,武汉市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或者想要了解更多政策,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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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申报

一、支持对象

本计划的支持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5年以内;

(二)主营业务聚焦于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含氢能)、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北斗、量子科技、新材料、生命健康、生物制造、生态环保等重点产业及未来制造、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空间等未来产业。

(三)入驻市级以上众创孵化载体(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下同);

(四)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具有较强创新性和较高成长性,优先支持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良好。

二、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以三年为一个实施周期,通过后补助方式予以滚动支持。首年遴选200家左右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支持,后两年从首年支持企业中再择优遴选予以滚动支持。补助资金由立项企业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等科技创新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在线申报。孵化载体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或市科创局官网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4月24日,孵化载体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推荐。申报方式具体如下:

1、通过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申报

1)登录系统:登录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进入项目申报模块。

2)在线填写: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后,选择“产业创新专项—科技企业培育计划—武汉市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点击“进入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详见附件1)、承诺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孵化载体。

4)孵化载体根据分配名额(规则见附件3)择优予以推荐:通过孵化载体单位账户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上方“项目管理入口”,进入项目管理页面,点击“推荐”,将项目推荐至市科创局。

2、通过市科创局官网申报

1)登录系统:登录市科创局官网,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后,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4年度项目—产业创新专项—科技企业培育计划—武汉市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详见附件1)、承诺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孵化载体。

4)孵化载体根据分配名额(规则见附件3)择优予以推荐:通过孵化载体单位账户登录后,点击“推荐”,将项目推荐至市科创局。

(二)评价筛选。市科创局依据评价体系对推荐企业综合评价筛选。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超过500万元的(以实际到账数额和营业执照股东变更为确认依据),直接纳入首年度支持对象。

(三)区局核查。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筛选结果,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送至市科创局。

(四)审核立项。市科创局确定立项结果并予以公示、拨付资金。

(五)跟踪服务。市科创局和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立项企业进行持续跟踪服务。

 

武汉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企业申报

一、支持关键技术突破。针对制约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与重大需求,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单个项目市科技研发资金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鼓励深化通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基础平台技术、大模型关键算法、可信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每年在市重点研发计划中布局一批人工智能相关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50万元至100万元。对牵头承担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企业,按照有关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奖补政策,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创局)

二、强化普惠算力供给。加快超(智)算中心建设,对示范效果突出并获得省级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超(智)算中心,按照省级补贴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市级财政和超(智)算中心落户区各承担50%。实施算力伙伴计划,遴选一批设备先进、技术安全、绿色节能、价格优惠的优质算力供应商作为市级算力伙伴,降低中小企业算力使用门槛,鼓励优先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供给算力。聚焦智能制造、智慧金融、智慧医疗、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鼓励各算力服务机构围绕在AI平台内优化和预置更多行业算法模型,辅助算法应用加快落地。根据算力使用情况每年设立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算力“服务补贴券”,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购买算力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三、增强模型创新能力。支持头部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多模态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和落地应用,对参数量超过千亿的通用大模型,或者参数量超过百亿、有行业影响力的行业大模型,在算力补贴、资金支持、推广应用等方面给予“一事一议”支持。支持各行业头部企业围绕电子信息制造、工业质检、教育、医疗、遥感等领域开发垂直行业模型,每年评选一批性能先进并在汉成功落地的垂直行业模型,对牵头研发单位按照研发成本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并对使用本地算力服务费的50%给予三年最高500万元补助。支持大模型在武汉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核心区开展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打造开源开放、协同共享的人工智能算法汇聚、数据归集和检测评估创新服务平台,参考平台软硬件投入、人工智能企业用户数量、服务成果等方面水平,择优给予综合贡献度较高的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最高200万元资金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领域中试平台,在综合关键大型仪器设备投入成本和中试平台对外开放频次、服务质量、产出成效的基础上,择优给予中试平台最高10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

五、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机制,优先推进企业登记监管、卫健、教育、交通运输、气象等行业数据资源依法依规向人工智能企业开放,支持企业充分挖掘公共数据的商业价值,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建立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标准测试数据集,搭建行业级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公共数据、行业数据逐步实现分级分领域脱敏开放。每年遴选一批可信高质量的数据集、语料库和行业数据开放共享示范中心并授牌。(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企业培育工作。聚焦新技术新领域新赛道,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等服务,在市级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园区提供创业者服务空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市委金融办)

七、推动应用场景开放创新。建立常态化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发布机制、评估机制、对接机制、共建机制。聚焦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建造、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城市等领域,每年开放一批应用场景,推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汉率先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聚焦人工智能技术与先进制造融合,每年遴选一批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项目,按项目总投入资金30%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获批国家人工智能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通用人工智能方向等国家人工智能领域揭榜优胜单位的企业、科研院所,项目成果在汉转化落地的,给予牵头单位10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八、支持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区根据优势产业建设人工智能融合应用特色园区。全市遴选2-3个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园区,采取市区共建模式实施差别化、特殊化的扶持政策,加快优质企业、创新资源、高端人才、资本要素向园区导入,根据园区建设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奖励,连续奖励3年,打造具有先导引领作用的人工智能产业园区。按照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工作的要求,培育发展国家级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在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决赛中获胜的促进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市数据局、市投促局,各区人民政府)

九、支持高端人才引育。支持在汉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开展人工智能领域人才联合培养,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重点企业吸引集聚“高精尖缺”人才,赋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符合条件的重点用人单位人才举荐权,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纳入“武汉英才”计划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加强金融赋能。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统筹整合基金资源,积极联合国际国内人工智能龙头企业、顶尖投资机构,共同设立面向人工智能领域的产业基金。畅通人工智能优质企业发现、投资、上市通道,鼓励市区地方产业基金向人工智能企业倾斜。对于在武汉投资的人工智能项目,建立国有基金直通渠道。对在沪深北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人工智能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对在中国证监会签署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的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资金80%以上比例投放我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00万元。鼓励人工智能创新金融产品首发首试,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算力贷”等创新性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营造良好氛围。支持产业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在技术攻关、标准制定、推广宣传、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支持举办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国际性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重大活动,搭建产业交流合作平台,经事前认定备案,按活动费用给予50%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各区人民政府)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受理范围

武汉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对象为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需要继续保持资格,应按本通知重新申请认定。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认定办”)受理全市各区(除东湖高新区)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东湖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东湖高新区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二、申报时间

武汉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申报。

(一)网上注册

进行法人账号注册登记,注册完成后须进行实名认证。完成认证后进入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完善注册时间、所属区域等信息。

2.“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企业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湖北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

(二)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检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我已阅读并承诺”后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在线提交。其中东湖高新区内企业申报时选择提交受理机构至“东湖开发区”(以税务所在区为准)。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请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企认定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一致。

(三)审核推荐

市认定办结合《工作指引》要求,开展企业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工作,会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申报企业的日常监督等工作,及时报送至省认定办。

(四)材料报送

2024年企业申报工作,全程线上受理。通过国家认定办备案的企业,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打印带有水印版本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提交完整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税务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认真核对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妥善保管,保存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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