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2024年孝感市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条件、流程汇总

孙玉慧 / 2024-01-19 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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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孝感市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条件、流程如下,看完之后有什么疑问或者想要了解更多政策的朋友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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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工商财税、股权设计、专利商标版权软著、项目申报、软件开发、各类标准制定(参编)、审计报告、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资质认证等企业服务平台

 

一、孝感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条件

(一)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

1.领军型企业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资源开展联合创新。

2.首席科学家应学术造诣高,熟悉产业发展,具备团结协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原则上为领军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3.成员单位由企业、高校院所、其他社会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组成,一般不少于5个,其中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不少于4个,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少于1个。成员企业中多数应为孝感市内注册的创新型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研发实力,为领军企业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企业,与领军企业存在紧密合作关系,为其提供上下游产业配套,且该企业不能是领军企业的子公司(控股公司);高校院所应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研发水平;其他社会机构包括投融资机构、科技服务机构、中介机构等。

4.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联合体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设立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利益保障机制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二)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

1.应为孝感市内注册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实体。

2.由地方政府引进的市外(境外)相关领域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牵头,联合我市本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组建,以领军人才团队为核心,鼓励人才团队持大股(持股60%以上),各投资方可以货币、固定资产等多种形式出资构成。如确需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的,其无形资产应确权,经第三方评估后作价入股。

3.领军人才应当是学术造诣高、在产业领域内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优秀科学家,其带领的科研团队结构合理,拥有核心技术。

4.参与组建的企业应当是行业内优质企业,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

5.参与组建的高校、科研院所应当拥有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团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

6.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搭建“董事会+运营管理公司+产业创投基金+产业研发与转化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

7.具有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和以市场为导向的科研项目组织机制。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三)产业技术研究院。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控制度健全完善。

2.所涉产业应是地方优势特色产业。

3.所在地政府主导,有相应的研发场地、仪器设备和运营经费投入。

4.参与组建的企业应为产业内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具备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实施条件。参与组建的龙头企业占股原则上不超过30%。

5.参与组建的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相关技术领域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

(四)专业型研究所(公司)。

1.依托单位应为孝感市内注册的民营或混合所有制的独立法人公司。

2.依托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或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跨国公司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具有稳定的科研成果与收入来源。

3.具有行业知名科学家及高水平的研发队伍,人才团队拥有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4.人才团队以货币形式出资,持有50%以上股份。

5.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

6.主营业务收入应以技术合同开发、科技服务和股权投资收益为主。

7.孵化和引进2家以上科技型企业,或技术合同开发、科技服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8.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五)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1.企业在孝感市内注册,属于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2年以上合作经历或者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健全和规章制度完善。

3.具有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4.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高校、科研机构应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

5.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立后的两年内不少于50万元。

6.单个企业原则上只能备案1家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7.优先支持尚未设立研发机构的市内规上企业。

 

二、孝感市孵化器申报

申请市级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机构在孝感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孵化场地租赁期应不少于5个年度,且申请认定时场地续租期应不少于3年;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有不少于2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具有良好的投融资服务对接能力,具有签约合作协议的投融资机构;

5.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拥有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创业导师。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是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创业导师是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4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

7.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

8.孵化器申报期前一个自然年度毕业企业数不低于2家或累计毕业企业数不低于5家。

第六条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且提供细分产业的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可按专业孵化器进行认定管理。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5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5家;孵化器申报期前一个自然年度毕业企业数不低于1家或累计毕业企业数不低于3家。

市级孵化器认定程序:

1.申报主体填写《孝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并向所在县(市、区)或市直三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所在县(市、区)或市直三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3.市科技局常年受理认定申请,依据本办法组织专家评审,并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机构认定为孝感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孝感市众创空间申报

申请备案的市级众创空间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创业孵化运营能力。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时间半年以上。

(二)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租赁场地应不少于5个年度租赁期。能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或办公空间,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其中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30%。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三)具备如下创业服务能力:

1.创业企业集聚能力。签有孵化服务协议的初创在孵企业及创业团队不少于10家(主要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运营时间超过一年的,同时要求申报期前一个自然年度新注册成立的初创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初创在孵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众创空间场地内,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2.创业孵化服务能力。众创空间拥有具备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职业服务团队;

3.创业融资服务能力。利用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融资等方式,加强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和其他融资服务机构的合作,完善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初创企业。拥有签约合作投融资机构或自身设有风投创投基金,同时获得融资的企业(团队)不低于1家;

4.资源汇聚对接能力。建有线上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创新创业信息沟通与交流,提升大数据服务能力。开展以促进创业要素资源开放共享的线下对接活动,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

5.创业活动组织能力。组织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和公益讲堂、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运营满一年的,申报期前一个自然年度活动不少于6场次。不满一年的,累计活动不少于4场次;

6.创业导师建设能力。建立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组成的专兼职导师队伍,制定有导师工作制度、工作计划;

7.创业政策落实能力。深入研究和宣传各级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组织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财政资金支持、税收减免、人才引进、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和措施。

市级众创空间的申报和备案程序:

(一)运营主体填写《孝感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向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二)市科技局常年受理,依据本办法组织专家评审,并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机构备案为孝感市市级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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