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项目申报操作指引

孙玉慧 / 2023-12-18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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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洪政规〔2022〕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规范我区支持创投风投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制定本奖励申报指引。

 

咨询热线:1870983457818186061490v同)

一、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若干措施》第一条。

(二)申报时间

1.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的申报常年受理。

2.按其完成新设立或新迁入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向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金融办”)申报奖励,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奖励,不可追溯。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同时满足《若干措施》及附则相关要求。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5

申报主体申请拨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7

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1)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2)股权投资基金:最近一期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报告)、缴款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8

申报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以及管理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打印(盖章)

9

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市场主体以区金融办下发通知之日起,进行奖励项目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后报送到区金融办。

2.受理:区金融办核验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即进入审查程序;不符合条件,则通知申请机构取回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则告知申请机构补齐材料。

3.审查:区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复核、集体决议等审查流程。

4.奖励下达:按流程办理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二、为创投风投机构发展提供办公场地支持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1.《若干措施》第二条。

(二)申报时间

1.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的申报常年受理。

2.按其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向区金融办申报奖励,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奖励,不可追溯。

(三)申报主体

单个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只可申报一次该奖励;单个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租赁办公场地的3年内每年进行一次申报。申报主体应同时满足《若干措施》及附则相关要求。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5

申报主体申请拨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7

申报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以及管理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打印(盖章)

8

股权投资基金:最近一期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报告)、缴款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9

经房屋主管机关登记的房地产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发票。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1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批流程

按照“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三、投资区内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支持奖励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若干措施》第三条。

(二)申报时间

1.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的申报常年受理。

2.按其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划款之日起满一年后申报。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同时满足《若干措施》及附则相关要求;申报时被投资企业需完成股权投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不可同时申请该奖励与《若干措施》第四条、第六条奖励。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5

申报主体申请拨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7

股权投资基金:最近一期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报告)、缴款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8

申报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以及管理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打印(盖章)

9

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项目投资证明:

1)投资项目明细表

2)投资协议

3)打款回单

4)被投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1

被投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执照、高新技术证书

交复印件(盖被投资企业公章)

12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批流程

按照“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四、创投风投机构投早投小,支持区域内中小科技企业成长奖励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若干措施》第四条。

(二)申报时间

1.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的申报常年受理。

2.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奖励按其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划款之日起满两年后申报;项目首轮投资实际损失补贴按其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划款之日起满两年后、五年内实际发生投资损失后申报。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同时满足《若干措施》及附则相关要求。申报时被投资企业需完成股权投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不可同时申请该奖励与《若干措施》第三条、第六条奖励。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和完税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5

申报主体申请拨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6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7

股权投资基金:最近一期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报告)、缴款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8

申报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以及管理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打印(盖章)

9

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项目投资证明:

1)投资项目明细表

2)投资协议

3)打款回单

4)被投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1

项目投资实际损失证明:

1)投资项目明细表

2)投资协议

3)打款回单

4)被投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证明

5)股权投资基金退出协议或被投资企业清算报告等证明材料

 

12

被投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执照、高新技术证书、公司社保人员名单(花名册)

交复印件(盖被投资企业公章)证明

13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批流程

按照“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五、支持设立二级市场基金和并购基金奖励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若干措施》第五条。

(二)申报时间

1.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的申报常年受理。

2.按其S基金投资划款之日起满一年后申报。不可同时申请该奖励与《若干措施》第六条奖励。

(三)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S基金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申报。申报时被投资股权投资基金需完成股权投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申报主体应同时满足《若干措施》及附则相关要求。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5

申报主体申请拨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7

S基金:最近一期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报告)、缴款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8

申报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以及管理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打印(盖章)

9

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项目投资证明:

1)投资项目明细表

2)投资协议

3)打款回单

4)被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1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批流程

按照“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六、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在洪山区退出奖励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若干措施》第六条。

(二)申报时间

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的申报常年受理。不可同时申请该奖励与《若干措施》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奖励。

(三)申报主体

股权投资基金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申报。申报主体应同时满足《若干措施》及附则相关要求。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5

申报主体申请拨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7

股权投资基金:最近一期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报告)、缴款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8

申报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以及管理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9

申报主体及股权投资基金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核算项目退出收益的会计入账凭证、银行回单及附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1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批流程

按照“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七、打造区域股权投资聚集发展基地奖励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若干措施》第七条。

(二)申报时间

对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的申报常年受理。入驻基地的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基金不得申请《若干措施》第二条奖励。

(三)申报主体

对于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由基地运营主体发起申报。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5

申报主体申请拨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验原件交复

印件(盖章)

6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7

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验原件交复

印件(盖章)

8

如自有房产,须提供产权证明、及用作基地的房屋结构图;

如租赁房产,须提供房屋使用证明或承租合同,以及用作基地的房屋结构图

验原件交复

印件(盖章)

9

1)入驻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在洪山区工商注册、纳税纳统的证明

2)入驻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以及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3)入驻股权投资基金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最近一期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报告)、缴款凭证。

4)示范基地对入驻股权投资机构的免费使用的证明或协议、入驻机构使用面积及附图等。

5)入驻机构对示范基地使用面积不得转租的承诺书

验原件交复

印件(盖章)

(五)申报、审批流程

按照“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八、支持创投风投品牌建设、创投活动奖励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若干措施》第八条。

(二)申报时间

对符合条件的活动举办方的申报常年受理。

(三)申报主体

《若干措施》生效之日起符合条件的活动举办方发起申报。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5

申报主体申请拨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7

活动审批报备证明和方案(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会议议程等)

印件(盖章)

8

活动费用支出明细及发票等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9

活动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签到表、活动现场照片、媒体宣传证明、活动签约成果等

印件(盖章)

10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批流程

按照“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九、创投风投高管人才从业奖励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若干措施》第十一条。

(二)申报时间

每年4月30日之后受理上一年奖励申请。

(三)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申报。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5

申报主体申请拨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7

申报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

印件(盖章)

8

高管人才的劳动合同、高管任命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9

高管人才的简历、专业证书和获奖证明

印件(盖章)

10

高管人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个税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1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批流程

按照“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十、鼓励金融从业人员提升职业素质奖励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若干措施》第十二条。

(二)申报时间

每年4月30日之后受理上一年度奖励申请。

(三)申报主体

由金融从业人员所在创投风投机构或单位发起申报。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5

申报主体申请拨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7

申报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或金融业务资格证明

印件(盖章)

8

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9

从业人员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执业资格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及个税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1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批流程

按照“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十一、加强创投人才招商贡献激励奖励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若干措施》第十三条。

(二)申报时间

每年4月30日之后受理上一年度奖励申请。

(三)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或管理团队,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申报。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5

申报主体申请拨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7

申报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

打印(盖章)

8

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9

引入标的企业的证明材料:

1)标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完成工商注册变更、纳税纳统在洪山区

2)通过资源重组、并购、分拆等方式引入投资标的相关协议、证明以及缴款回单等

3)标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4)标的企业符合“965”产业方向的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创投机构核心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创投大使”聘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1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批流程

按照“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十二、加强创投人才人文关怀与生活保障奖励

(一)政策依据及奖励标准

《若干措施》第十七条。

(二)申报时间

每年4月30日之后受理上一年度奖励申请。

(三)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申报。

(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备注

1

申报材料目录

填报打印(盖章)

一式两份,盖申报主体公章。

2

《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填报打印(盖章)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和完税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完整版,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

打印(盖章)

5

申报主体承诺书

打印(盖章)

6

申报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

打印(盖章)

7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打印(盖章)

8

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高管任命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9

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专业证书

打印(盖章)

10

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及个税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1

项目投资证明:

1)投资项目明细表

2)投资协议

3)打款回单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2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批流程

按照“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奖励”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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