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报国家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须先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如何申报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本文整理了申报方法、申报流程、申报条件等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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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武汉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企业聚焦工业六基重点领域;或属于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含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或符合制造强国、网络强国 战略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 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或属于我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五)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未纳入国家和省级“小巨人”企业的市“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需进行申报。拟申报国家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须先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方法及流程
(一)申报方法。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需登陆工信部优质 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相关企业信息 及对应材料,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评价标准见附件1,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见附件2,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流程。根据暂行办法和省厅通知要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ji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和认定从创新型中小企业遴选推荐。从通知下发之日至截止时间内由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 对企业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 准的企业名单正式行文推荐至市经信局,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市经信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经信厅备案,由省经信厅统一公告为“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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