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工作部署,现启动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重大战略区域规模应用方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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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原则
(一)聚焦重点。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 质量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北斗应用需求, 一体化推进北斗高水平规模化应用。
(二)创新融合。面向创新性、综合性应用场景,加快推动 北斗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以及5G、微惯性等多种 导航、定位、授时手段深度融合,促进北斗时空数据赋能数字化转型,不断培育“北斗+”、“+北斗”新业态新模式。
(三)系统应用。根据产业基础、应用环境等现实条件和区 域发展特点,丰富完善北斗应用系统性解决方案,因地制宜推动 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北斗综合时空信息服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
(四)市场主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着力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持续降低产品、服务成本,推动项目可持续运营,形成产业发展良性循环。
二、重点支持应用方向
方向一:面向京津冀协同发展,开展北斗智慧物流应用,服 务支撑交通物流数字化一体化发展应用需求。具体应用场景如下:
围绕仓储、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全过程,开展北斗智慧物 流综合应用,部署车载、手持终端,以及冷链箱,保温箱等冷链 物流定位设备,构建物流信息分析、调度、监控综合服务平台, 在有条件的区域内开展智能化无人化配送服务,开展物流时空数 据挖掘分析、智能学习,实现对在途物资室内外位置、状态全天候安全监控、全过程溯源,提升协同化、平台化服务水平。
方向二:面向长江经济带发展,开展北斗通用航空应用,服 务支撑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生态流域监测等应用需求。具体应用场景如下:
面向低空空域运行监视、飞行动态监视、导航等需求,开展 基于北斗的通用航空器导航监视、空管授时、无人机物流与监管 等应用,构建基于北斗的低空空域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北斗 通用航空机载设备,提升低空监视管理、无人机管控服务能力, 促进通用航空在流域水文监测、农业精准作业等领域应用,实现通用航空低空空域高效、安全管理。
方向三: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北斗智慧港口应用,服务支撑港口基础设施智慧化发展应用需求。具体应用场景如下:
围绕装卸、运输、人员管理等各港口作业环节,开展基于北 斗的智慧港口应用,重点面向陆区生产作业、无人集卡自动驾驶 管理、进出港船舶调度等应用场景,开展港口装卸设备智能化升 级改造,部署自动驾驶智能集卡,推广人员便携式北斗终端,构 建港口综合智能化服务平台,引接外集卡车辆、大型远洋船舶等 港外数据,实现港区生产作业和安全管控全过程、全周期智能化动态监管。
方向四:面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开展北斗车路协同技术应用,服务支撑一体化智能化交通应用需求。具体应用场景如下:
面向车路协同智能驾驶、公共交通智慧化运营等需求,开展 基于北斗的车路协同技术应用,构建基于北斗的智慧交通时空信 息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北斗高精度导航定位终端,完善路侧感知、 通信设施,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智慧化升级,探索基于卫星遥感等 多种手段融合的高精度地图系统性解决方案,推动北斗时空数据开放共享,实现基于北斗的车路协同技术创新示范应用。
方向五:面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北斗重 大基础设施高精度智慧监测应用+服务支撑交通基础设施监测管理等应用需求。具体应用场景如下:
围绕大型桥梁、坝体,高危边坡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健康监 测需求,开展基于北斗的高精度监测应用,构建自动识别、快速 响应的基础设施沉降、形变感知网络,结合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 量技术等多种手段融合监测应用,有效支撑运营管养业务,延长基础设施使用年限。
方向六:面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展北斗自由流收费应 用,服务支撑海南省以自由流技术为基础的里程费改革应用需求。具体应用场景如下:
面向公路里程收费改革试点需求,开展基于北斗的公路自由流收费应用,推广北斗融合车载终端,搭建北斗自由流收费与动态监控云服务平台,完善路侧稽查系统,开拓基于行车数据采集的监测预警、通信指挥、应急服务、金融保险等应用场景,实现无收费站模式下车辆高效快速通行与精准计费。
三、有关要求
(一)请对照上述北斗应用方向,组织符合要求、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详见附件1)。国家发改委将择优遴选项目,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支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项目核定总投资的15%安排补助投资,单个项目补助投资不超过3亿元。
1.请优先面向长江经济带发展明确的应用方向申报,亦可在其他区域明确的应用方向申报。
2.每家企业限面向1个应用方向申报1个项目。
3.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
4.优先支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参与。
5.请省直相关部门在领域范围内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相关项目。
(二)请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支持创新创业创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指导申报单位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列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管理平台,并对报告及相关附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请对项目严格把关,项目建设内容要聚焦北斗终端布设、系统集成、时空数据综合应用等,严格与相关信息化项目做好区分,避免重复建设。对于此前已获得国家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请督促项目承担主体落实所有建设条件,项目获得批复后,及时向我委报送申请下达资金的请示,请示中需明确各项建设条件已经落实。所有建设项目不得增加地方债务。
(五)请于2023年2月14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及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报送省发改委高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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